学校召开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暨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集体谈话会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9-08浏览次数:
9月7日下午,我校召开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暨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集体谈话会。校党委副书记、校长潘筑华同志代表学校党委对各党支部书记、新上任中层领导干部进行集体提醒谈话,并对新上任15名干部进行干部任前诫勉谈话,党委副书记李小明同志主持。
会上,潘校长重申和明确党风廉政建设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一系列具体要求,进一步明确落实各位领导干部身上的廉政责任,要求大家要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于党风廉政建设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扎实推进“叁严叁实”专题教育,强调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省纪委、省商务厅党组对于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形势判断和决策部署要求上来,着力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落实,坚定不移地推动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切实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挺起来,全面激发党员干部干事的正能量。
潘校长指出,各党支部、各科(室)要把“抓早抓小”有机贯穿于集中整治全过程,要重点学习党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叁中、四中全会和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对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系列重要论述;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党的领导干部廉政准则;学习省委十项规定、政治纪律“十严禁”、作风“十不准”及其他规定。要紧紧围绕重点突出问题,认真开展好自查清理工作,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不遮掩、不回避,找准找实存在的问题。
潘校长强调,各位领导干部要按照党章要求,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使每个责任主体知其职、明其责、尽其力。各党支部书记和各科(室)科长(主任)是本支部和本科(室)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对本支部和本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要管好干部、带好队伍,做为民、务实、清廉的表率。各科(室)副职对分管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大家都要坚持“一岗双责”,既抓好自身廉洁自律,又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位同志一定要严格遵守领导干部廉政准则,牢记服务意识,以严的标准要求自己。
会上,潘校长要求,各位同志要以好干部的标准即“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作为标尺,为之而奋斗。另外,潘校长专门针对新上任干部提出了叁点希望:一是希望大家要树立信心,尽快转变工作角色,要大胆管理,不要想到做“老好人”,平时工作中要注意工作方式方法,要搞好团结;二是希望大家不要辜负组织对你们的信任和群众对你们的期盼;叁是希望大家不要辜负领导对你们的期望,当前学校工作多、任务重,大家一定要勇于担当,努力克服,祝大家都取得好成绩。
最后,李小明同志指出这次集体谈话既是郑重严肃的政治要求,又是语重心长的告诫和提醒。希望在座的各位同志充分认识这次集体谈话的意义,要认真领会,切实贯彻落实,要把“抓早抓小”有机贯穿于集中整治全过程,把好干部的20字标准时刻铭记于心,为学校工作的不断创新、深化和发展,激发自身的正能量,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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